
新湖南客戶端2月16日訊(通訊員 馬清玉)“真的太感謝你們了,今天著急趕回去上班,要是里面的證件弄丟了,我都不知道怎么辦了!”拿到遺失背包的錢女士對民警的熱忱服務表示十分感謝。
2月16日12時45分許,東安東站派出所執(zhí)勤民警接到旅客唐先生求助稱:其于2月16日乘坐D2966次列車從桂林北至東安東,下車時拾到一個紅色雙肩背包,需要幫助歸還失主。接報后,民警開啟執(zhí)法記錄儀核實背包內物品,并用其遺失在背包內的手機聯(lián)系到失主錢女士。錢女士稱其包里有手機一臺,筆記本電腦一臺,律師執(zhí)業(yè)證,身份證,駕照,銀行卡兩張等物品,對后續(xù)工作出差十分重要,其已回到全州家中,下午出差途中坐車到東安東站來取回。
14時40分許,錢女士乘坐G1506到達東安東站,經旅客核實無誤后,民警將背包交還。
鐵路民警溫馨提示:廣大返程旅客,要看管好自己的隨身財物,尤其是證件、手機、錢包等貴重物品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如發(fā)現(xiàn)財物遺失,請及時報警求助。
責編:何璐
一審:何璐
二審:王坤
三審:張明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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